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和勘察监理及双院制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370100MA9454FM0202116F023123 |
项目名称 |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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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直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招标备案号 |
SJ202112055-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SJ202112055 |
招标类别 |
勘察设计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交规划〔2021〕72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Ⅰ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22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30%资本金,70%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 |
评标细则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是沈海高速G15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和山东省高速公路路网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拟建项目改造起点位于沈海高速K698+014桩号处(东港区两城镇北,青岛日照界以北约130m),向南沿既有沈海高速进行改扩建,经两城镇西、河山镇西,在日照街道西改建日照枢纽连接日兰高速、改建日照南枢纽连接机场高速,后跨傅疃河,下穿鲁南高铁后设日照服务区,经涛雒镇西、虎山镇西,后利用在建的稍坡枢纽连接岚山疏港高速,改造汾水枢纽连接岚罗高速,工程改造终点位于沈海高速K759+676桩号处,路线长度61.662公里。项目全线推荐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全线设大桥13座,中桥25座,小桥20座,涵洞46道;互通立交9处,其中枢纽互通4处、一般互通5处;分离立交21处,通道73道,天桥14座;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5处。估算投资90.2亿元。 2.招标范围:项目起点至终点范围内勘察及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房建、交安、机电、环保、绿化、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勘察监理和设计双院制咨询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1个勘察设计合同段和1个双院制咨询合同段: 勘察设计一标段主要委托内容:本项目起点至终点范围内的勘察及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房建、交安、机电、环保、绿化、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临时界址桩埋设、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限价编制等)后续服务等; 双院制咨询一标段主要委托内容: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勘察现场监理、勘察成果咨询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监理、双院制咨询及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一标段,标段号:SHKCSJ-1,起始桩号:K698+014, 结束桩号:K759+676,标段长度:61.662KM;2. 标段名称:双院制咨询一标段,标段号:SHSYZ-1,起始桩号:K698+014, 结束桩号:K759+676,标段长度:61.662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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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一标段 |
本项目起点至终点范围内的勘察及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房建、机电、环保、绿化、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临时界址桩埋设、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限价编制等)后续服务等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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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 (1)2项及以上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路桥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每项长度不少于50公里; (2)2项及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可为单独勘察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中含此勘察设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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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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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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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具有2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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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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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允许,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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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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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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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院制咨询一标段 |
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勘察现场监理、勘察成果咨询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监理、双院制咨询及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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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1项及以上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或双院制咨询业绩,且长度不少于5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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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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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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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具有2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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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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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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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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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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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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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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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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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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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1-12-25至2021-12-29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1-17 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第一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内进行第二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6. 补充信息
1.本项目为电子标。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纸质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纸质资料获取时间:同本公告“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获取地点:济南市龙奥北路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5层。 6.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纸质资料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获取以上文件时间内将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确认成功截图、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信息登记表(包括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邮箱sddqzb2016@163.com,并电话通知(联系人:燕增蒙 ,电话:0531-82380558)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纸质资料。疫情防控期间,可采用邮寄形式。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纸质资料,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7.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齐鲁采购与招标网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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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座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5楼 |
邮政编码 |
250098 |
250100 |
联系人 |
范晓华 |
燕增蒙 |
电话 |
0531-68971589 |
0531-82380558 |
传真 |
0531-68971589 |
0531-82380558 |
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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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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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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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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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所在地 |
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