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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交通标志调整工程施工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交通标志调整工程施工

(QLTD-2019-B-GC-0031)

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本项目通过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进行全流程电子化公开招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访问齐鲁采购与招标网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具体流程详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投标人操作指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交通标志调整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招标资金来自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23年)》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调整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齐鲁交发养护〔2019〕2号 )批复,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计划对所辖高速公路沿线“公路命名和编号标志”、“与里程传递相关的交通标志”等交通标志进行调整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交通标志调整工程施工项目,主要是根据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对聊城分公司所辖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标志、路径指引标志等进行调整,对高速公路里程传递发生变化而影响的出口编号和里程标志牌进行调整,同步对部分交通标志、枢纽互通出口预告标志、收费站禁令标志进行优化调整。

2.2招标范围:包括图纸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数量的局部反光膜更换、整体反光膜更换、标志板更换,交通标志拆除重设、迁移、保留利用、新增和改造结构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所有交通安全组织维护、拆除清理、资料整理等达到本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辅助工作。

2.3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2.4工期:约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单独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与投标事项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之后、交工或竣工日期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内至少具有1个公路安全设施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

3.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总工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之后、交工或竣工日期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内至少具有1个公路安全设施施工工程项目技术总工(副总工)或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

3.3.3投标人拟派安全生产负责人资格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2016年1月1日之前取得任职资格),最近3年内连续从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4、必须具备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之后、交工或竣工日期在投标截止日之前)至少完成2个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工程项目业绩(单个合同价400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交工或竣工证明文件复印件。交工或竣工证明文件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机构盖章的验收文件或项目业主单位单独出具的验收合格(最终结算)证明文件);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5~2017年度或2016~2018年度))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均小于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信用,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具有履约能力;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注册成为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用户。

5.2注册通过后,请于2019年2月13日上午9:00-2019年2月19日下午16:00,登录齐鲁采购与招标网进行报名、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证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将文件费用电汇至指定账户(文件费汇款账户信息请于报名资料提交审核后电话联系18563715399获取),并将电汇凭证上传至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经确认后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投标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5.3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此处须注意,请先查阅操作说明,了解办理CA用处及相关影响,并同招标人及技术支持沟通确定是否需要办理CA)
本次投标需办理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专用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办理流程详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CA办理指南”。
CA证书驱动下载:http://www.qlebid.com/
咨询电话:0531-68971337 010-86391274

七.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7.1投标人通过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上传经CA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上午9:30时。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八、投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19年3月5日上午9:30时。

8.2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三楼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5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www.qljfjt.com)、齐鲁采购与招标网(www.qlebid.com)上发布。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635-8469889

代理单位: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3-18层

联 系 人:谭蓬晖

电 话:0531-81956996、18563715399

电子邮件:hy8195689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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