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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昌华20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蔡县昌华20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上蔡县昌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博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蔡县昌华20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SDBYGKZB2023008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项目可利用农村居民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农村居民屋顶光伏系统拟采用“全额上网” 模式并网。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等一体化的总承包;

详见技术规范书。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招标控制价: 72577.31959 万元

2.7施工工期: 24 个月;设计周期:1 个月;缺陷责任期:36 个月;

2.8质量标准:承包方应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设备制造商图纸、资料以及国内有关电力建设的标准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2.9设计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信誉要求:企业近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提供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各单位均需提供);②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范围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将本单位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2项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需具备: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施工资质需具备:

①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或者国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②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主要牵头方,且本项目最多接受一个设计单位与一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体双方已经签订的正式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双方分工明确。

3.2.4 本次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原件扫描件),年度净利润不能为亏损。(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后的企业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四、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日8:30--12:00,14:00--17:00);

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新城路亿客家购物广场12楼1217室

如有意愿参与本次项目,请于以上时间内到我公司现场递交回执函及相关资料,并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2000元/套(需要电子招标文件的电询)。

相关资料: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要求投标人提交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上午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齐鲁采购与招标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蔡县昌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蔡都办事处和谐家园14号楼101铺

联系人:齐呈鹏

电 话:1873931345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博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新城路亿客家购物广场12楼1217室

联系人:唐玉芬

电 话:0533-6289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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