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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购置AGV激光导引运输车项目(电子招投标)项目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购置AGV激光导引运输车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滕州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购置AGV激光导引运输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TYGZ2023068;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27-23Z4151952 。

2.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购置AGV激光导引运输车项目。

3.交货时间:(1)交货工期: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具备发货条件,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书面通知,中标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7日内负责将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不负责对设备的卸车工作,中标人应自行安排人员对到厂设备开展卸车工作,并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存放后自行保管,过程中的费用、设备的完整性等由中标人负责。

(2)现场安装及调试工期:设备经开箱验收合格后20日内,中标人应完成现场安装及调试。如因招标人生产计划发生变动,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通知,分多次入厂实施本项目。招标人每次通知中标人时,中标人应于3日内到达现场,多次入厂实施本项目累计工期不得超过30天。

4.交货地点:山东省滕州市鲁班大道3001号滕州卷烟厂。

5.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性能指标:购置2套AGV激光导引运输车,配套2台自动充电机。对现有AGV控制系统、导航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对原有AGV激光导引运输车的充电方式进行改造(侧充)等等,满足生产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7.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1)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验证,如发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报名情况,由最先报名的单位获得投标资格;(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填写与投标人存在前述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信息;(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以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眼查”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在经营活动中应无“行贿行为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1)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验证,对不符合前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其报名资格将被取消;(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6.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和诚信履约信誉”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天眼查”网站公示的裁判文书等查询结果中,应不存在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且影响投标人合同履行能力或诚信履约信誉的情形,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提出破产重整(或破产)申请、进入清算程序、发生重大产品(或项目)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恶意逃避债务、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丧失债务偿还能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大额财产或账户等强制措施以及其他影响合同履行能力或诚信履约信誉的情形。(1)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验证,对不符合前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其报名资格将被取消;(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8.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投标人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在社保系统下载的社保缴纳记录打印件)。

9.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实施,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3日16时00分,齐鲁采购与招标网首页-入驻平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

2.获取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线按照系统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3.招标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投标不需要重复办理CA)。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实施管理-我要参与。明确所投标段,进行在线缴费及下载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点30分,地点: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

2.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 11月15日09点30分;开标地点: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补充信息

1.本次投标需办理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专用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

2.操作指南详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首页右侧“客服中心-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31-68975763,其他号码详见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址:滕州市鲁班大道3001号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座机):0632-2716056

业务联系人:先生

电话(座机):0632-271632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31-81917669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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