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黄河特大桥梁底检查车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370100863134717202302F023290 |
项目名称 |
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济南市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招标备案号 |
CG202310072-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CG202310072 |
招标类别 |
设备材料采购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发改项审〔2021〕76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9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100% |
评标细则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项目起自德州市齐河县晏城枢纽互通立交,接京台高速德州至齐河段和济南至聊城高速公路,止于济南市市中区殷家林枢纽互通立交,接京台高速济南至泰安段和济广高速济南至菏泽段。路段长度为23.999公里。计划建设工期为48个月。本项目采用双向十二车道高速公路(既有老路维持双向六车道,黄河特大桥路段左侧(下游)分离新建双向六车道,其余路段两侧各分离新建单向三车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分离式路基宽度17.0米。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包含黄河特大桥梁底检查车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输及其它相关服务。共需采购梁底检查车3台(其中2台边跨、次边跨检查车使用旋转过墩方式通过辅助墩,主跨设置1台梁底检查车不过墩),检查车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采购一标段,标段号:JCCCG-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23.999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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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一标段 |
本次采购包含黄河特大桥梁底检查车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输及其它相关服务。共需采购梁底检查车3台(其中2台边跨、次边跨检查车使用旋转过墩方式通过辅助墩,主跨设置1台梁底检查车不过墩)。 |
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合法代理商的有效代理文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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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项国内实桥梁底检查车的应用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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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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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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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国内实桥梁底检查车安装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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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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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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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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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设计、供货、安装能力,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均由中标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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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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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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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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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完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在建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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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3-10-18至2023-10-22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11-07 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第一信封解密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内进行第二信封解密及电子签章确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6. 补充信息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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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2号楼5层 |
邮政编码 |
250101 |
250101 |
联系人 |
王先生 |
刘女士 |
电话 |
13021743123 |
053166598277-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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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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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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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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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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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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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