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联合工房中庭新增自动消防炮项目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YGK-20231307-181、0676-076024Z07059)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6月7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滕州市智星电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452711.71元,不含税价413566.96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费税率9%,设备费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工程工期累计20个日历日,其中联合工房中庭四层范围内施工连续工作时间为5个日历日,开工日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2名:山东锦润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471785.94元,不含税价430829.03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费税率9%,设备费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根据经招标人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自招标人发布开工令之日起累计20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并调试完成,其中联合工房中庭四层范围内施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日。
中标候选人第3名:济南金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498618.13元,不含税价455700.65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费税率9%,设备费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工程工期累计20个日历日,其中联合工房中庭四层范围内施工连续工作时间为5个日历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滕州市智星电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良珠。
中标候选人(山东锦润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牛艳波。
中标候选人(济南金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欣。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滕州市智星电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锦润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济南金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滕州市智星电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锦润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济南金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7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3.本项目以综合单价为准,根据工程量据实结算。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31-6677671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联系人:侯先生、董先生、于女士
电话:0531-83191838、8319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