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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电动抱车购置项目(二次)(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电动抱车购置项目(二次)(电子招投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LZZB25001-17)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7月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标段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青岛海丰佳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含税):263600.00元,投标总报价(不含税):233274.34元,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实施时间: 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实施时间”的要求: 是,完全响应,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整机1年,驱动电机、电池5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青岛优速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含税):265800.00元,投标总报价(不含税):235221.24元,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实施时间: 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实施时间”的要求: 是,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整机1年,驱动电机、电池5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海丰佳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青岛优速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青岛海丰佳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岛优速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海丰佳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岛优速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日。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华阳路2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32-83829280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81号5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31-61329615

电子邮件:liyebmy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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