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新增油墨类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QXBZB-2025-20、0676-076025Z07112)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7月3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莱州市日通油墨化工厂,投标总价:含税价8962617.60元,不含税价79315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变,根据实际采购订单及本次招标确定的供货比例分期分批供货。
中标候选人第2名:南通楠盛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总价:含税价9721102.75元,不含税价8602745.8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变,根据实际采购订单及本次招标确定的供货比例分期分批供货。
中标候选人第3名:惠州市至上新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总价:含税价9456269.40元,不含税价836838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变,根据实际采购订单及本次招标确定的供货比例分期分批供货。
中标候选人第4名:河南晨彩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总价:含税价9662800.86元,不含税价8551151.2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变,根据实际采购订单及本次招标确定的供货比例分期分批供货。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莱州市日通油墨化工厂)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南通楠盛印刷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惠州市至上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晨彩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莱州市日通油墨化工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南通楠盛印刷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惠州市至上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晨彩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莱州市日通油墨化工厂)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南通楠盛印刷材料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惠州市至上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晨彩实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标段2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施潘德包装印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投标总价:含税价1302664.00元,不含税价11528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变,根据实际采购订单及本次招标确定的供货比例分期分批供货。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浙江银鹿化工有限公司,投标总价:含税价1248559.60元,不含税价11049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变,根据实际采购订单及本次招标确定的供货比例分期分批供货。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东莞市浩彩油墨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总价:含税价1194274.40元,不含税价105688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变,根据实际采购订单及本次招标确定的供货比例分期分批供货。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施潘德包装印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浙江银鹿化工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东莞市浩彩油墨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施潘德包装印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银鹿化工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东莞市浩彩油墨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施潘德包装印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银鹿化工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东莞市浩彩油墨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30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青州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
联系人:山先生
电话:0536-328377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0531-83191838
电子邮件:SDLC@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