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权属单位内控审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权属单位内控审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权属单位内控审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四)采购预算:4.5万元
(五)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大莱龙铁路公司、新材料科技公司、济南工程分公司内控审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采购范围主要对三家单位2023年和2024年1月至4月期间的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合规机制运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行政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诉讼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形成风险清单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采购理由:2023年3月,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非招标采购程序确定山东泉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对公司部分权属单位开展内控审计工作,鉴于此次采购内容是对剩余的三家权属单位提供内控审计服务,为保证服务的延续性,且累计金额未达到招标规模,该情况符合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直接采购适用情形,故直接采购山东泉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二、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一)资质资格要求: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完成过2个内控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务完成审计报告为准);
(三)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响应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人员要求:项目团队配备2名注册会计师;
(五)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名称
山东泉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四、公告时间
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9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楼山东高速大厦
联系人:王翊
电话:1856005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