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SMW工法桩施工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3-2512
| 项目名称 |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SMW工法桩施工
|
项目所在地 |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
| 采购人 |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 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工程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工期 |
135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SMW工法桩施工劳务, 一、工法桩施工规格: 1.三轴Φ850间距600mm水泥搅拌桩; 三轴Φ1000间距600mm水泥搅拌桩; 2.工字钢截面尺寸: H700×300×13×24mm,单位重按179.6kg/m。 H800×300×14×26mm,单位重按204.7kg/m。 3.钢材种类:Q235B 4.含插、拔及使用费 5.周转使用 二、施工内容说明:水泥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余均由乙方承担,主要包括机械进出场费、拼装费、施工费等所有费用;
|
2.2 采购范围 |
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SMW工法桩施工劳务, 一、工法桩施工规格: 1.三轴Φ850间距600mm水泥搅拌桩; 三轴Φ1000间距600mm水泥搅拌桩; 2.工字钢截面尺寸: H700×300×13×24mm,单位重按179.6kg/m。 H800×300×14×26mm,单位重按204.7kg/m。 3.钢材种类:Q235B 4.含插、拔及使用费 5.周转使用 二、施工内容说明:水泥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余均由乙方承担,主要包括机械进出场费、拼装费、施工费等所有费用;
|
2.3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1)竞选人须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在山东高速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未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请及时办理入库注册,通过审查并列入本公司合格劳务单位数据库后,方可进行报名,未入库单位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业务咨询电话18701525033。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参与包件施工的相关专业承包资质。
| |
业绩要求 |
| |
财务要求 |
| |
信誉要求 |
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日期)企业信誉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竞选; (7)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
人员要求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3年6月28日18时0分至2023年7月3日18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http://zb.sdhsg.com ) |
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
|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1、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2023年7月3日18时00分前登录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 2、获取方式:请于(详见采购公告7.4采购日程安排)前将经办人身份证、竞选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若有)(上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复印件(附联系人、联系电话)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1803867830@qq.com,邮件命名时注明“竞选单位名称+正源街与宝湖路项目+包件1+SMW工法桩施工”,采购人审核无误且确认采购文件费到账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竞选人邮箱。 3、采购人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桥梁工程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 账 号:106052803108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到账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3日18时0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必须由竞选人的公司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任何形式个人或非竞选人公司账户的汇款,转账时请注明:竞选人单位名称(简写)+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包件1+SMW工法桩施工+采购文件费用(如受字数限制可简写,但必须表述清楚关键信息)。 5、每个竞选人最多在线报名1个包件,最多购买1个包件的采购文件。多于以上数量的采购人均不予认定,文件费不予清退。。
|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8日10时0分。
|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金凤区艾依水郡东南门)。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1、本次SMW工法桩施工竞选文件采用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递交。 2、竞选文件必须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竞选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邮寄地址: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金凤区艾依水郡东南门) 联 系 人:杨发强 联系电话:18701525033 3、其他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邮件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竞选人应充分考虑邮寄送达时间,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竞选文件邮寄到采购人指定地址。。
|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8日10时0分; 开启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金凤区艾依水郡东南门)
|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
7. 补充信息
/。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 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
|
地址 |
金凤区艾依水郡东南门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杨发强
|
|
电话 |
18701525033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