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聊城发展有限公司青兰高速(聊城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10
山东高速聊城发展有限公司青兰高速(聊城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10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FZ-2023-0816
|
项目名称
|
山东高速聊城发展有限公司青兰高速(聊城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聊城市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聊城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工程
|
采购组织形式
|
委托采购
|
代理机构
|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45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 100%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聊城作为公安部和山东省公安厅督办的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试点城市之一,前期已在青银高速、德上高速选取两处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进行优化,事故预防效果显著,本次项目将结合前期实施经验,继续在青兰高速K438-445处开展路段优化提升工作。建设气象设备、路线诱导、汇入警示及利用现有测速测距、梯级预警设备,通过融合信息平台对接,建立全链条交通预警处置机制和分类分级交通应急处置措施,实现道路预警、控道、控速控距、防疲劳、提示警示、多部门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道路管控功能,形成智能化信息感知、事件管控、预警交互、联动处置的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确保满足管理部门的使用需求为基础目标,实现对聊城周边高速公路的高效治理,切实防范化解恶劣天气导致的交通安全风险。
|
2.2 采购范围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省级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督办的通知》和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省级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应用,提升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本次采购由山东高速聊城发展公司实施并验收。采购内容分为青兰高速青岛方向与兰州方向两条线路。其中青兰高速青岛方向K443+600新增限速预警屏2套,K445+600新增限距抓拍标识牌1个,高东转青兰向青岛新增汇车预警装置2套,雾区诱导利旧1个;青兰高速兰州方向新增恶劣天气管控平台1套,高东转青兰向兰州新增汇车预警装置2套,K443+400新增交通管制组合屏1套,K445+600龙门架新增气象设备(路面传感器、6要素气象站、能见度仪、数据采集箱)1套。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②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证书。
|
业绩要求
|
近3年(2020年7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2 项机电项目业绩。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能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及劳务纠纷; 7)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8)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提供信誉自查承诺,格式可自拟,后附“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网站截图)。
|
人员要求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_2023-08-10 09:00至2023-08-12 17:00
|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www.qlebid.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
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_免费下载_元,图纸每套售价_/_元,其他文件费用_/_元
|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实施管理-我要参与。明确所投标段,在线缴费及下载文件。
|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5 13:30。
|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电子交易平台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本次项目不需要办理CA,投标人需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以PDF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8-15 13:30;
递交地点: 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hsg.com)、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发布。
|
7. 补充信息
1. 操作指南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右侧“客服中心-操作手册” ,咨询电话:0531-68975763、17661090675、17661090680。
|
8.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聊城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北路23号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5楼
|
邮政编码
|
/
|
/
|
联系人
|
高泽松
|
燕增蒙
|
电话
|
17306353822
|
0531-82380558/9633
|
传真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