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移动碎石机询价租赁补充公告(一次)
185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移动碎石机询价租赁补充公告(一次)
各报价人:
185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移动碎石机询价租赁公告已于2023年07月19日9时30分发布,截止报名时间为2023年07月21日17时30分,为获得更多潜在供应商参与报名,现发布补充公告,本次补充公告的各项条款作为本项目询价文件的一部分,与原询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公告为准,而询价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补充及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1、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用良好。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资质要求:具有相应租赁经营范围。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信用要求:报价单位不得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未被列入路桥股份及权属单位黑名单。
其他要求:1、不同单位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的申请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报价。2、报价单位最多可对1个租赁包件进行报价,且允许中1个租赁包件。3、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3、已报名申请资料的供应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