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平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补遗书(第01号)
根据《山东高速路桥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平台软件研发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有关规定,现发布补遗书(第01号),各单位在收到本采购文件补遗书后,请务必于2024年7月13日17时前回函确认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回函彩色扫描件发至sdlqzbgc@163.com,回函格式附后。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补遗书内容如下:
1、第一章采购公告第3.1款“报价人需提供本项目报价产品的制造商授权函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交换机和数据网管除外)。”修改为“报价人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本项目报价产品的制造商授权函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交换机和数据网管除外)。”。
2、第二章报价人须知中报价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7月14日17时00分。
3、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2款第12条“报价人未能提供本项目报价产品的制造商授权函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交换机和数据网管除外)。”修改为:报价人未能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本项目报价产品的制造商授权函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交换机和数据网管除外)。
4、第六章技术要求 “要求整机交货,原厂标配不开封,报价时提供制造商对报价产品的原厂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修改为“要求整机交货,原厂标配不开封,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制造商对报价产品的原厂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第七章报价文件格式“四 资格审查资料”第六款“制造商授权函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修改为“承诺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6、第七章报价文件格式第六款其他材料中“1、制造商授权函”修改为“承诺提供制造商授权函”、“2、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修改为“承诺提供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