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临港疏港铁路特钢站等货场集装箱货物运输业务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顺利履约集装箱货物运输业务,拟选定供应商提供运输服务,主要承担到达特钢站、不锈钢站货场的集装箱汽车运输至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厂内,要求供应商通过汽车运输到达临港特钢站等货场的集装箱(装载煤炭、铁矿石、焦炭等货物)至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厂内,包含与运输相关的车辆、环保设施设备的投入;与货场运输业务及环保相关问题、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等内容。该项目服务期为1年;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含税)。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临港疏港铁路特钢站等货场集装箱货物运输业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内容:汽车运输到达临港疏港铁路特钢站等货场的载有煤炭、铁矿石、焦炭等货物的集装箱(实际数量以过磅量为准)至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厂内。
(四)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本项目已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29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齐鲁采招与招标网发布了两次采购公告,截至第一次公开采购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均未递交响应文件;截至第二次公开采购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仅有临沂绿源物流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响应文件。两次公开采购的采购文件均未设置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根据《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为继续完成项目,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向临沂绿源物流有限公司采购本项目服务内容。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一)拟定的供应商名称:临沂绿源物流有限公司
(二)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承包铁路货场集装箱运输业务服务的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响应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人员要求:汽车驾驶人员须持有符合驾驶相应车辆的驾驶证件。
5.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为具有营运资质、车辆具备集装箱自卸装置、符合当地政府环保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岚山东路1号岚山管理处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633-3978169
六、其他说明
公示期自2023年09月21日9时起至2023年09月23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