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梁高速一标项目经理部碎石土加工采购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4-4217 |
项目名称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梁高速一标项目经理部碎石土加工采购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施工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 |
代理机构 |
无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响应形式 |
/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6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梁高速一标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需要,决定对该项目碎石土加工服务进行采购,碎石土加工数量60万吨。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 |
2.2 采购范围 |
本次所采购碎石土加工服务,加工的成品碎石土用于基坑、台背回填、路床等;成交供应商负责碎石土加工厂所有环保措施、机械设备(破碎机和场内其他机械)、进出场及转场费用、燃油费、工人食宿、水电费、人工费、成品碎石土场内运输、成品碎石土外运装车、安全、质保及售后等一切与碎石土加工相关的工作和服务。采购人只提供毛石运输、场外运输、地磅,乙方监磅。本次采购加工后的成品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间只能对董梁一标项目提供碎石土加工服务,不得对外提供碎石土/碎石等加工及对外出售毛石、碎石土/碎石,否则视为违约。碎石土必须为合格干料,结算数量以采购人检测合格并对杂质和含水量进行扣减后的实际数量为准。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供应商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石料加工等相关内容。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的资质。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
财务要求 |
报价单位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
|
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截图);
|
|
人员要求 |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其他要求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谈判方式开启谈判会议,每家响应供应商授权1名代理人进入会场,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会议; (5)报价单位在以往与交建集团权属单位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6)供应商须编制针对于董梁一标项目碎石土加工专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碎石土加工的临建配置、人员配置、分工、机械设备配置、碎石土加工工序的具体阐述,成品碎石土外运装车不含税单价价格单列。各包段要求必须阐述具体,叙述清楚、详细,若阐述叙述不清楚,存在敷衍了事等情形,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
|
本次采购共划分2个包段,每个供应商可同时参与2个包段的响应,最多可以成交2个包段,每包段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价格。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5日 |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及购买谈判文件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ZGSmingdong5@163.com)。邮件主题为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响应供应商的邮箱。
|
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 |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1.凡具备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2.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及购买谈判文件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ZGSmingdong5@163.com)。邮件主题为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响应供应商的邮箱。 3.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不开发票。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董梁一标碎石土加工采购一包段标书费”,“董梁一标碎石土加工采购二包段标书费”,未按照要求备注的,采购人不接受报名,且费用不予退还,标书费不开发票,采购文件费只接受对公账户转账,从个人账户转出的,不予退还。 4.账户名称: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37050161680100000702-001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 行 号:105451000635 5.递交资料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报价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6.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14时30分。 |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北京北路(南回头桥东100米)山东高速交建集团董梁一标项目部。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北京北路(南回头桥东100米)山东高速交建集团董梁一标项目部 联系人:王工18963212679 |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时30分; 开启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北京北路(南回头桥东100米)山东高速交建集团董梁一标项目部。 |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hsg.com)、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上发布。 |
7. 补充信息
/ |
8.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施工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 |
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北京北路(南回头桥东100米)山东高速交建集团董梁一标项目部 |
/ |
邮政编码 |
262300 |
/ |
联系人 |
王工 |
/ |
电话 |
18963212679 |
/ |
传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