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桩及地基检测服务采购谈判补充公告(一次)
各竞选单位:
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桩及地基检测服务采购公告已发布,本次补充公告的各项条款作为本项目选拔文件的一部分,与原选拔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次补充公告为准
1、原采购文件及公告内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资质)
修改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资质)
2、原选拔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