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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石材集中采购(二次)补充公告

本次补充公告的各项条款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次补充公告为准,原采购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依然有效,补充及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资格要求中其他要求: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质量等级合格。供应商需提供样品,样品规格型号及要求详见采购清单。样品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未按规定提供样品视为无效报价。样品的递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9:00。具体递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866号高速时代中心15楼021室。联系人:朱老师,电话:1325619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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