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沈海二标钢箱梁二次采购采购补充公告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沈海二标钢箱梁采购补充公告
各响应单位: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沈海二标采购公告于2023年11月30日发布,因设置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间隔较短,造成部分响应供应商无法实地考察、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间紧张,现决定更改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本次补充公告的各项条款作为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一部分,与原谈判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次公告为准,而谈判文件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补充及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1)原响应文件由“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电子版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存到U盘同纸质文件一起送达,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刘先生,18560725237( 若需要邮寄,收件地址只支持顺丰邮寄)。
4.2谈判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
更改为“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电子版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存到U盘同纸质文件一起送达,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刘先生,18560725237( 若需要邮寄,收件地址只支持顺丰邮寄)。
4.2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
(2)原响应文件由“
3.4.1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þ要求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汇款时请备注: 包件1:沈海二标钢箱梁采购项目包件1响应保证金 1包:80000.00
保证金按以下账户信息提交: 账户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158610010400838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营业部 电话:0539-8290377 响应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2: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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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为“
3.4.1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þ要求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汇款时请备注: 包件1:沈海二标钢箱梁采购项目包件1响应保证金 1包:80000.00
保证金按以下账户信息提交: 账户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158610010400838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营业部 电话:0539-8290377 响应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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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原响应文件由“
4.2.1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 |
”更改为“
4.2.1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