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S317临历线莱芜淄博界至上游段养护工程施工一标段劳务采购变更公告
致各供应商:
采购人发布第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要求贵方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在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查询、下载并予以确认收悉。
原采购文件中第4页: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且是劳务协作单位库入库单位。
第12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且是劳务协作单位库入库单位。
现修改为:
第4页: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且是劳务协作单位库入库单位。
第12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且是劳务协作单位库入库单位。
给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