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S246临邹线临清东昌府界至东昌府梁水镇段路面改造工程安全环保、铣刨路面、挖补摊铺、桥梁维修劳务谈判采购变更公告
原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前后不一致,在此做出更正,以本次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为准。
包件1的付款方式为:
- 接受付款方式承诺书
(参与包件1的竞选人采用本页)
我公司在此承诺:
包件1按工程进度每月结算,2025年底支付到经验收合格开具发票的工程款的80%,2026年6月底支付到经验收合格开具发票的工程款的95%,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递交的退场确认登记表经核实确实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无劳务纠纷后无息退还劳务分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单位返还采购人维修保证金30天内无息返还劳务分包人维修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算价的5%,每次结算时按比例扣除。交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劳务纠纷,劳务分包人向项目部递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劳务纠纷承诺书后无息支付劳务分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维修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在最后一次结算时扣除;若最后一次工程结算款不足以扣除维修保证金,可直接将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劳务分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履行缺陷修复义务。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单位返还采购人维修保证金30天内无息支付劳务分包人维修保证金。
每次结算付款,报价单位要提供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以及供应链票据方式支付。
我公司若有幸中选,同意以上付款方式。
特此承诺。
竞选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