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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水质改良剂、生态抑藻素竞争性谈判采购变更公告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

红星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期)水质改良剂、生态抑藻素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条件

本次水质改良剂、生态抑藻素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水质改良剂、生态抑藻素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根据项目工程施工需要,确定采购水质改良剂、生态抑藻素一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是湖北省大冶市我方指定施工地点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拟采购数量

供货地点

备注

1

水质改良剂

10kg/袋

35.00

湖北省大冶市我方指定施工地点

要求水质改良剂中水杨酸钠含量(以水杨酸计)≥1% ,砷含量(以总砷计)≤10mg/kg,铅含量(以Pb计)≤20mg/kg

2

生态抑藻素

25kg/袋

17.50

要求生态抑藻素中硅酸钠(以二氧化硅(SiO2)计)≥5% ,植物碱含量≥500mg/kg,水分≤9%,砷含量(以总砷计)≤10mg/kg,铅含量(以Pb计)≤10mg/kg

合计

52.50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材料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费、喷洒费、治理费等一切费用,要求现场施工蓝藻除净,不伤鱼虾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大于100万元,企业经营范围满足谈判项目的要求,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报价人若为材料生产商,还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

2提供营业执照。

2.报价人为材料代理商的,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

2)须提供营业执照

3.1.3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 业绩要求:

/

3.1.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最近2年内2022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2年内2022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6-12 08:30:00到2024-6-14 17:30:00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6-14 17:30:00前联系采购方人员通过邮箱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报名后,请将经办人身份证、报价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份,加盖企业印章)、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我方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回复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6141730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账号:565183511905

4.4 采购文件售价200/汇款时请备注报价人单位简称及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

4.5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在线报名1个包件,最多可购买1个包件的采购文件。多于以上数量的采购人不予认定,文件费不予清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6月17日90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6月17日9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棋路6号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每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在阳光采购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经十路14677号

监督电话:0531-68906902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棋路6号

联系人:陈卓彦

联系电话:19872157661

联系邮箱:29632534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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