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总有限公司济南市南部山区项目管材、管件谈判采购补充公告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
济南市南部山区项目管材、管件谈判采购补充公告
(第2号)
各谈判报价人:
根据谈判采购文件(编号:SDGS-LY-2024-3763)确定事项,现发布第2号补充公告(共2页)。
若本补充公告所述内容与谈判采购文件及第1号补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1、在山东水总有限公司济南市南部山区项目管材、管件谈判采购补充公告(第1号)中,销售业绩评分标准中“需附合同、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改为“正本副本均需附合同复印件,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票或发票扫描件存入U盘中,每个合同扫描件及相关电子版发票或发票扫描件以单独文件夹形式分类整理,原件备查”。并且签署报价人承诺书(见第2页),各报价人应保证合同、发票的真实性,并将报价人承诺书附在响应文件第一信封第五章“其他材料”内,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谈判会议时间更改:原定于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进行视频谈判,现改为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开始视频谈判会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定于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现改为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
报价人承诺书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
我公司接受山东水总有限公司济南市南部山区项目管材、管件谈判采购补充公告(第2号)中规定的相关事项。
我方承诺提供的合同及发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公司理解采购人不接受我方的响应文件,且愿意接受扣除报价保证金的处罚。
特此承诺!
报价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