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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勘测定界等征地拆迁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勘测定界等征地拆迁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本项目通过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进行全流程电子化公开招标。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齐鲁采购与招标网进行注册、下载文件、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具体流程详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投标人操作指南”。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

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勘测定界等征地拆迁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SDGS-2020-070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100%

招标类别

服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业主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

项目所在地

淄博市、临沂市

建设性质

新建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全长192.352公里。设2条连接线,其中张店东互通立交连接线长2.61公里,博山东互通立交连接线长7.362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青兰高速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米;青兰高速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7.0米。

2.1.2永久占地如下:淄博市张店区境内13.501公里,新增占地约2214.168亩;淄博市高新区境内1.790公里,新增占地约330.213亩;淄博市临淄区境内4.045公里,新增占地约640.720亩;淄博市淄川区境内33.480公里,新增占地约3795.394亩;淄博市博山区境内25.725公里,新增占地约3770.497亩;淄博市沂源县境内44.940公里,新增占地约4984.220亩;临沂市沂水县境内22.017公里,新增占地约2064.095亩;临沂市沂南县境内47.071公里,新增占地约5197.01亩;合计:总里程192.570公里,新增总占地22996.318亩。

2.1.3临时用地如下:项目部占地108亩,预制场、拌合站占地2487.7亩,弃土场占地2298.446亩,施工便道占地1752.887亩;共计6647.033亩。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工作范围为

(1)土地勘测定界、征地咨询及登记代理等服务;

(2)被征迁土地附着物的清点及评估;

(3)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工作;

2.2.2主要工作内容

(1)土地勘测定界、征地咨询及登记代理等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1)新征用地及临时占用土地勘测定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测绘;(2)既有土地界线测绘并还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权属界线;(3)征地咨询服务代理,代表用地单位协调国土部门完成组卷报至省自然资源厅,最终上报自然资源部取得征地批复文件;(4) 土地登记代理,协助建设单位完成供地工作后,开展地籍测绘及权属调查并代理完成新征地及既有土地登记确权工作,直至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5)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临时用地征用之前取得审批)。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文件及规范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获得审批。(6)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调整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及论证、审批。

(2)被征迁土地附着物的清点及评估主要工作内容为:在被征迁土地附着物的清点过程中全程参与,负责对附着物清点、录像、测量、评估价格、登记造册、协调偿付、协助土地报件组卷等相关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3)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府主管部门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书(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公益林、名木等林地许可一切手续办理)、临时占地手续办理、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等,直至通过审查,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批准文件。

2.3标段划分

土地勘测定界、被征迁土地附着物的清点及评估工作拟划分为5个标段,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拟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和标段号

跨越县区

标段长度(公里)

用地面积(亩)

备注

1

勘测定界一标(KCDJ-1)

淄博市张店区、高新区、临淄区、淄川区

47.29

8632.73,其中临时用地1716.2亩。

含张店东连接线勘察定界。

2

勘测定界二标(KCDJ-2)

淄博市淄川区、博山区、沂源县

73.08

11346.77,其中临时用地2760.9亩。

含博山东连接线勘察定界。

3

勘测定界三标(KCDJ-3)

临沂市沂南县、沂水县

72.22

9663.86,其中临时用地2170亩。

/

4

清点评估一标

(QDPG-1)

淄博市张店区、高新区、临淄区、淄川区、博山区、沂源县

123.489

19980

含张店东、博山东连接线。

5

清点评估二标

(QDPG-2)

临沂市沂南县、沂水县

69.081

9664

/

6

使用林地一标

(SYLD-1)

淄博市、临沂市

192.57

/

含张店东、博山东连接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如下:

适用标段号

资格要求

备注

勘测定界一标(KCDJ-1)

勘测定界二标(KCDJ-2)

勘测定界三标(KCDJ-3)

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的专业咨询机构。

(2)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地籍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

业绩要求

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一个线性工程(公路、铁路、河道等)的勘测定界、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土地报件组卷,土地确权业绩(可为多个合同)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从事线性工程(公路/铁路/河道等)的勘测定界、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土地报件组卷和土地确权工作等其中一项5年及以上,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专业服务人员(3人):从事线性工程(公路/铁路/河道等)的勘测定界、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土地报件组卷和土地确权等其中一项工作2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清点评估一标(QDPG-1)

清点评估二标(QDPG-2)

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的专业咨询机构。

(2)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业绩要求

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个工程(公路、铁路、河道等)征地拆迁评估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可供验证的合同文本等相关证明资料。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公路/铁路/河道等)征地拆迁评估服务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

(2)专业服务人员(3人):从事工程(公路/铁路/河道等)征地拆迁评估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

使用林地一标(SYLD-1)

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的专业咨询机构。

(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业绩要求

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一个线性工程(公路、铁路、河道等)的勘测定界、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土地报件组卷,土地确权业绩(可为多个合同)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从事线性工程(公路/铁路/河道等)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专业服务人员(3人):从事线性工程(公路/铁路/河道等)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2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其他:

3.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所有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注册成为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会员,会员注册入口为齐鲁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会员注册,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

4.2注册通过后,请于2020年11月 20 日至 2020年11月24 日,每日09时 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齐鲁采购与招标网,明确所投标段并递交资料、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注意,递交资料及上传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证后,需要进行审核,请尽量提前进行相关操作,并及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材料时须上传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平台服务费通过平台二维码支付(金额由平台自动生成),并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凭证上传至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经确认后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递交资料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投标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全流程操作。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本次投标前需办理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专用CA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用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及网上开标解密。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操作手册-CA申请”。

CA证书驱动下载:登录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后在“常用文件”中下载。

平台咨询电话:0531-68977352;0531-68975763。

七、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7.1 投标人通过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上传经CA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1210 日上午9:30时。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01210 日上午9:30时。

8.2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无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远程进行开标解密等操作,无需到现场进行开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bidchance.com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sdhsg.com/)及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531- 68977585

代理单位: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山东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大厦21楼

联 系 人:路老师

电 话:0531-87087173,18366184862

电子邮件:sdjzlugong@163.com

、操作视频指南

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首页右侧“投标指南-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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