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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机一级催化剂更换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机一级催化剂更换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QXBZB-2024-26/FZJTJN20241030-235

公示结束时间:202513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机一级催化剂更换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山东大华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93000.00元,(不含税):87654.44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0日内完成。

中标候选人第2名:青岛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116390.00元,(不含税):1030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完成催化剂更换,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投入生产使用。同时将更换下的就催化剂进行再生,满足再次利用技术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青岛耀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118650.00元,(不含税):1050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1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大华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青岛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青岛耀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山东大华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岛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岛耀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大华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岛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岛耀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20241231日至202513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

人:山先生

话:0536-3283775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1202室

人:李先生、王女士

话:0531-82720717

电子邮件:fzjtjin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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