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颐中包装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采购项目(二次)(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烟台颐中包装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采购项目(二次)(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TBZSCBGZ-2025-01、SDWXYC20250445)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7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烟台颐中包装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采购项目(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山东省栖霞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投标优惠率:100%(含税9%),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投标费率:0.00%,(含税9%),质量: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两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烟台金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投标优惠率:100%(含税9%),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投标费率:0.00%,(含税9%),质量: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中标候选人第3名:栖霞市豫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投标优惠率:100%(含税9%),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投标费率:0.00%,(含税9%),质量: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两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省栖霞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烟台金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栖霞市豫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山东省栖霞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烟台金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栖霞市豫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省栖霞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烟台金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栖霞市豫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公示期: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18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烟台颐中包装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烟台颐中包装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栖霞市金岭路23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0535-345717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106号绿地科创营销中心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532-8889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