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安全标识专项整改提升项目(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安全标识专项整改提升项目(电子招投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DZY-QD-GKZB-2024099/FZJTJN20241210-265)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2月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安全标识专项整改提升项目(电子招投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泉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156888.00元,(不含税):138838.94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根据甲方提出的安全标识材质、图样、尺寸、数量等需求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原则上2日内确认,并进行图样设计,图样经甲方确认后再进行制作或采购,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样品。如不能按照订单要求供货的,应在收到订单后2日内书面向甲方说明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向甲方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决定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安全标识符合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标识相关标准要求,并于甲方确认后10日内供货。
中标候选人第2名:英士力(济南)智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238309.00元,(不含税):218632.11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根据甲方提出的安全标识材质、图样、尺寸、数量等需求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原则上2日内确认,并进行图样设计,图样经甲方确认后再进行制作或采购,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样品。如不能按照订单要求供货的,应在收到订单后2日内书面向甲方说明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向甲方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决定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安全标识符合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标识相关标准要求,并于甲方确认后10日内供货。
中标候选人第3名:滕州市智星电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260479.00元,(不含税):238971.56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根据甲方提出的安全标识材质、图样、尺寸、数量等需求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原则上2日内确认,并进行图样设计,图样经甲方确认后再进行制作或采购,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样品。如不能按照订单要求供货的,应在收到订单后2日内书面向甲方说明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向甲方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决定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安全标识符合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标识相关标准要求,并于甲方确认后10日内供货。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泉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英士力(济南)智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滕州市智星电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泉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英士力(济南)智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滕州市智星电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泉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英士力(济南)智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滕州市智星电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8日。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532-81921252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1202室
联系人:李先生、王女士
电话:0531-82720717
电子邮件:fzjtjin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