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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购置1台防爆电动叉车项目(三次)(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购置1台防爆电动叉车项目(三次)(电子招投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QZGKZB-2025-001/FZJTJN20241225-276)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9月3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购置1台防爆电动叉车项目(三次)(电子招投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青岛丰科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306000.00 元,(不含税):270796.46 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5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中标候选人第2名:青州百事德工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306230.00 元,(不含税):271000.00 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0天内供货,并协助开展首次检验。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丰科物流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青州百事德工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青岛丰科物流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州百事德工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丰科物流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州百事德工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

五、联系方式

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

址: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北路1818号

人:刘先生

话:0536-3239523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1202室

人:刘先生

话:0531-827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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