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运管中心原即墨收费南站办公楼租赁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FZ-2021-1265
| 项目名称 | 青岛运管中心原即墨收费南站办公楼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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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 青岛市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运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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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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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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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最高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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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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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服务周期 |
3年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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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青岛运管中心原即墨收费南站办公楼坐落于青岛市即墨区南泉社区即墨立交南侧,因即墨收费站整体迁移造成原南站办公楼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土地、房产利用效率,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对外整体租赁该办公楼(保留部分自用面积)。 本项目设置一个标段,承租人应保持标的物完整、安全,中标后所有经营手续办理、装饰装修改造、日常维护管理等费用及由此带来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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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
出租区域即墨收费南站办公楼为一座三层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即房自字第1506号),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1534平方米,对外租赁面积1326.33平方米(一楼自用108.8平方米,二楼自用98.87平方米),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招租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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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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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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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承租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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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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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承租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发票;能提供2020年度公司财务年度审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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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租人、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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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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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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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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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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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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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9时0分至2021年11月17日15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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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 http://zb.sdhs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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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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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在线报名后,承租人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至邮箱jjyhqd@163.com,并电话通知招租人(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5589890130),招租人将谈判采购文件电子版(PDF版本)发送至承租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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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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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青岛市即墨区南泉社区青银高速公路青岛养护分中心二楼会议室(原即墨收费站院内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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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租人将予以拒收。 2.招租人定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谈判仪式,请购买谈判文件的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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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2日9时30分; 开启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南泉社区青银高速公路青岛养护分中心二楼会议室(原即墨收费站院内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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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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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补充信息
1.本项目招租方式为房屋现状整体出租,承租时间三年,租金收取方式为预交一年租金,后续租金自每个租赁年度结束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2.承租人只能用于合法、文明、环保的办公用途。 3.租赁期间办公楼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办公楼内部水电、消防及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均由承租人承担,日常运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 该租赁办公楼装修时不得随意砸、拆墙体等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或改造前必须出具施工方案,经招租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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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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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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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运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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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即墨区南泉社区青银高速公路青岛养护分中心二楼会议室(原即墨收费站院内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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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6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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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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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32-66726000-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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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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