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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中(青岛)印务有限公司喷码机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676-076025Z07153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924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京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2480000.00元,不含税价2194690.27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0达到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2名:征图新视(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2532000.00元,不含税价2240707.96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40日内达到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3名:昆明彩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2610000.00元,不含税价2309734.51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40日内达到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京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征图新视(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昆明彩瀚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京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征图新视(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昆明彩瀚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京隽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征图新视(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昆明彩瀚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5年922日至2025年924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颐中(青岛)印务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颐中(青岛)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河西街道德兴路2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32-8486060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531-83191838

电子邮件:SDLC@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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