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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650W激光打孔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650W激光打孔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QB-C1-SD-2025-003、SDWXYC20250215)

公示结束时间:2025427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2]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650W激光打孔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2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大恒图像视觉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365550.00(含税13%),323495.575含税)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完成,供货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京领视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504000.00(含税13%),446017.70含税)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成。

中标候选人第3名:武汉市海维鑫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495000.00(含税13%),438053.10含税)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成,供货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恒图像视觉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领视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武汉市海维鑫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恒图像视觉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北京领视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武汉市海维鑫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恒图像视觉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领视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武汉市海维鑫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公示期:2025424-2025427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人: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址:青岛市城阳区青霞路8号

人:李先生

话:0532-8775190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106号绿地科创营销中心

人:于先生

话:0532-8889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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