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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车间辅联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车间辅联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X202412312)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428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9836650元,(不含税)8705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质保期:项目设备整体质保期为期一年(以最终验收时间开始计算)。

中标候选人第2名:合益宏昌(江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9892421.15元,(不含税):8754355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具备交货条件,质保期:1年(以最终验收时间开始计算)。

中标候选人第3名:青岛贝恒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含税):10003957.80元,(不含税):885306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合益宏昌(江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青岛贝恒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合益宏昌(江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岛贝恒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合益宏昌(江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岛贝恒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28日。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沾化路3号甲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32-8390883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111室(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联系人:吕经理

电话:0531-87087155

电子邮件:lv1861542179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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